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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、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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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0-05-04 10:02

各级部处室:

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做好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》和区教体局《关于做好2020年省市区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我校2020年区级、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

普通中小学包括:优秀学生(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,原“优秀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评优项目合并为“优秀学生”)和优秀学生干部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区级、校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在校在籍学生。

三、评选数量

根据淄川区教体局评选方案,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,名额如下:区级优秀学生5名、优秀学生干部4名,校级优秀学生24名、优秀学生干部25名.

四、评选标准

(一)优秀学生、班干部评选条件

1.优秀学生。一是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中国共产党,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、价值取向,富有社会责任感,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,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。二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能力突出,学习成绩优秀,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。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。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。

2.优秀学生干部。一是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中国共产党,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、价值取向,富有社会责任感,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二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学习能力突出,学习成绩优秀,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。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,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。三是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,积极组织开展班团队活动,具有突出领导组织事迹。热心为同学服务,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五、评选及上报要求

(一)学校评选推荐。

1.组织发动。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,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。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,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、中层干部、班主任代表、任课教师代表、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。其中,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%的比例。

2.班级初评。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,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。成立班级评选小组,成员应包括班主任、2名任课教师、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。评选采取直选方式,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。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,组织公开评选,当场唱票或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结果,确定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。(班级上报:4月30号10:00前完成,并在班级进行公示。)

3.学校审核。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(会议纪要须存档至2021年底备查),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。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、讨论、投票和结果统计,统计结果及时公布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,会议可在线上举行,疫情结束后,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补充签字确认评选结果,并存档备查。

4.公示。依据投票结果,在校内(或校园网络)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(或班级群)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(公示期不少于3天),公示无异议,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。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,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,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。(5月3号—7号公示

(二)材料准备与上报

确定推荐的学生由各班分别填报相应类别申报表,并将有关材料作为附件每生一档上传。

1.被推荐学生附件上传材料包括:

(1)班级关于优秀人选的公示材料。原件扫描PDF格式上传,不大于2M。

(2)班级公示电子照片。网页截图格式,不大于300K;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、具体信息、有学生(群众)现场观看场景,上传3幅,每幅不大于1M。

(3)《区级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》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。

2.时间安排

各班要在5月2日前完成推荐公示工作,并将区级、校级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相关材料以级部为单位交于政教处。

六、有关要求
  各班要成立班级评选小组,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。要将充分发扬民主、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、推荐、评选、审核、公示、报送的全过程,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。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、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,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。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,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审备查。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班级,一经查实,取消该班级当年的评选申报资格。各班上报材料中若出现营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现象,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,并撤销该班今年和下一年的分配名额。经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的学生,其名额不再递补。

附件:1.区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

2.区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

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

2020年4月28日